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5日至8日,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9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
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0日至12月11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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