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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五

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2017年12月11日

一、单项选择题:1-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第1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A.丙 B.乙 C.乙和丙 D.乙或丙

答案:B


第2题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l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第3题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是( )

A.请求权与抗辩权 B.既得权与期待权

C.原权与救济权 D.主权利与从权利

答案:D


第4题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抵押期间,谢某向陈某表示愿意以50万元购买陈某的房屋。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陈某将该房屋卖给谢某应得到贺某的同意

B.如陈某将该房屋卖给了谢某,则应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C.如陈某另行提供担保,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D.如谢某代为偿还20万元借款,则陈某的转让行为无须得到贺某同意

答案:C


第5题 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 )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答案:B


第6题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答案:D


第7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构成意思表示( )

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

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

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

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

答案:A


第8题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C


第9题 2000年4月,甲得知乙出版社非法出版发行甲的小说,但未予理会。由于乙一直未停止上述侵权行为,甲遂于2003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B.法院应当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C.法院应当判决乙停止侵害行为

D.本案应适用特殊诉讼时效

答案:C


第10题 依照民法原理,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主要责任者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履行全部债务

C.不能向债务人中的某一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答案:D


第11题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工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第12题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B.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实现利益的自由行为的范围

C.民事权利的享有人可以自由放弃其权利

D.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

答案:C


第13题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C.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答案:A


第14题 甲公司于2000年5月10日申请一项饮料配方的发明,2004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6年5月11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可以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

答案:B


第15题 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C


第16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乙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丙有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答案:C


第17题 关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仅是作品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似,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B.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不管提供者同意公开与否,只要新闻单位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提供者就被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C.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盼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D.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答案:B


第18题 商品价目表是下列何种性质的行为( )

A.要约邀请 B.要约 C.反要约 D.承诺

答案:A


第19题 诉讼时效的期间届满,当事人将会( )

A.丧失实体权利 B.丧失胜诉权

C.丧失起诉权 D.不会丧失任何权利

答案:B


第20题 张某将收藏的一件瓷器出售给赵某,赵某当场付清价金,约定张某l0天后交货。李某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张某当即决定卖给李某,约定5天交货,并收定金若干。赵某听说此事,诱张某7岁儿子将瓷器从家中取出给她。在瓷器为赵某所占有的期间,该瓷器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赵某 C.李某 D.张某、赵某共有

答案:A


第21题 精神病患者甲在要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乙前来挑逗,甲受刺激追赶,甲妻见状竭力阻拦无效,甲将乙头打破。乙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

A.完全由甲妻承担 B.主要由甲妻承担,但乙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

C.完全由乙的监护人承担 D.主要由乙的监护人承担,甲妻也应适当承担

答案:B


第22题 甲公司的业务员李某将两张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交给某朋友王某,王某持有其中一张空白介绍信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总计百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知道后,认为王某是无权代理人,该合同对甲公司无效,一切责任由王某向乙公司承担。本案由谁承担责任(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甲公司承担,再追究李某、王某的责任

C.由李某承担 D.由王某承担

答案:A


第23题 李某赶着马车运货,某食品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B.李某和食品店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李某无力赔偿,张某则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

D.李某承担赔偿责任,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C


第24题 甲15周岁因有某项发明,而与刘某达成转让该发明的协议。该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 )

A.该转让协议有效 B.该转让协议有效力未定

C.该转让协议无效 D.该转让协议可撤销

答案:B


第25题 某地要新建火车站,甲判断站址选在A地,遂在该地买楼一座,准备将来车站建成以此楼开旅店营利。但后来火车站却是建在B地,甲的购房行为因此( )

A.属重大误解,可撤销 B.属显失公平,可撤销

C.属意思表示真实的法律行为,有效 D.虽有误解但不重大,有效

答案:C


第26题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有( )

A.生命权法律关系 B.健康权法律关系

C.姓名权法律关系 D.配偶权法律关系

答案:D


第27题 2007年6月17日众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

A.2009年6月17日 B.2009年6月18日 C.2009年6月19日 D.2009年6月20日

答案:A


第28题 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

答案:A


第29题 下列可以作为民法渊源的习惯是( )

A.与法律冲突的习惯 B.与法律一致的习惯

C.某行业或地域的习惯 D.经国家认可的习惯

答案:D


第30题 下列关系中,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有( )

A.张某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而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B.国家因建设需要征用甲村的土地而形成的土地征用关系

C.小张围与小刘恋爱向小刘赠送MP3而形成的赠与关系

D.甲父死亡后其子甲取得遗产而形成的财产关系

答案:B


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第31题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

答案:对


第32题 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 )

答案:对


第33题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合同直接有效,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

答案:对


第34题 债权人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答案:错


第35题 在合伙中,只提供技术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不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约定或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 )

答案:错


第36题 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应当先向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

答案:对


第37题 建设用地使甩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用权原则上属于建设用地所用权人。( )

答案:错


第38题 债的履行地点,应当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

答案:对


第39题 公民从成年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

答案:错


第40题 物权法是调整物的归属关系和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 )

答案:对


三、简答题:41-4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只需简要回答基本内容,不需详细分析、论证和综合。


第41题 简述物权中所有权的具体权能。

答案: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占有。占有是指占有人对物的实际掌握和控制。

(2)使用。使用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对物进行利用,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使用包括所有人的使用和非所有人的使用。

(3)收益。收益是指利用物并获取物的经济利益。

(4)处分。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处分权一般由财产所有人行使,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由非财产所有人行使,无法律根据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构成对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的侵害。


第42题 简述债权让与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答案: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的内容,债权人将其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

债权让与的要件:

(1)需存在有效的债权。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的,都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2)被让与的债权应具有可让与性。依照《合同法》第79条规定,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如基于个人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不得转让,委托、雇佣、租赁具有强烈的人身性,不得转让。转让往往构成解除合同的原因。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得转让,如专门为特定人绘肖像画的债权。不作为债权不得转让,如竞业禁止的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需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且不违背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第43题 在我国,法人成立有哪几种方式,并简要说明。

答案:(1)命令设立。命令设立是指政府以命令设立法人的方式,这种设立方式多适用于公法人的设立,而在我国,私法人也有适用,如国立财团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非公司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等。但这种设立方式不是民法法人的主要设立方式。

(2)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设立人认足法人设立所需要的资本,从而设立法人的方式。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看,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3)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公司的发起人不能认足法人设立所需要的资金,而以法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其余部分资金而设立法人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现定。”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来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但采取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数额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四、论述题:44小题,16分。要求有理有据,论证充分。


第44题 论述可撤销行为中的撤销权。

答案:(1)撤销权的概念。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当事人得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对该行为予以变更或撤销,这一权利称为撤销权,撤销权以权利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无须相对人为同意之表示,其性质为民法上之形成权。当该撤销权与一般意义上的形成权有所差别,它非为当事人自己行使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须由当事人经过诉讼或仲裁途径,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方可产生撤销法律行为之效果。

(2)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行使的内容。当事人形式撤销权不外乎两种目的:撤销法律行为,使法律行为归于无效:变更法律行为,形成新的交易条件。撤销行使权的方式。权利人如欲撤销或变更法律行为,须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不得仅向相对人提出而生效力。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的规定,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法院不予保护: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撤销权的消灭。撤销权在下面两种情形下消灭:当事人在除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以其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则不得反悔。可撤销行为变为有效法律行为。

(4)撤销权的选择。对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也可以选择变更。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73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撤销。

(5)撤销权行使的后果。法律行为如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则撤销的效力具有溯及力,行为自成立时即不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已交付之物应予返还,但已履行之部分如不返还更合情理与诚信,则认可已履行部分的效力。法律行为如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则当事人须依据变更后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原物已为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的情形下,第三人的利益应受保护。


五、案例分析题:45-4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要求对所列问题作出回答,并说明理由。

第45题 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汪某入住后,全家人出现皮肤瘙痒、流泪、头晕目眩等不适。经检测,发现室内甲醛等化学指标严重超标。但购房合同中未对化学指标作明确约定。

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1)对于陈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2)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答案:(1)应当由丙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因刘某系丙公司的雇员,其在执行雇主指令(或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由于丙公司系合伙企业,故由张、李、王实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46题 张某出国前将家中祖传的一对花瓶交给胡某保管。几个月后,胡某突发心肌梗塞病故。胡某的女儿胡楠以为花瓶为其父所有,因办丧事需大笔现金,故将花瓶以合理价格卖给了朋友陈某。第二天,陈某依约交付了全款,并将花瓶取走。

一年后,张某回国,到胡某家欲取走花瓶,得知胡楠已将花瓶卖给了陈某。

问:

(1)张某是否有权向陈某要回花瓶?为什么?

(2)张某对胡楠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

答案:(1)张某无权向陈某要回花瓶。胡楠将花瓶卖给陈某,属无权处分行为。而陈某取得花瓶时是符合善意取得所有权条件的,故陈某已取得花瓶所有权。

(2)张菜对胡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胡楠的无权处分行为使张某丧失了对花瓶的所有权,损害了张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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