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成人教育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编:611731。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和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不设专业极差。若总分相同时,1)文科考生按文化成绩的语文、外语、数学排序,依次录取;2)理科考生按文化成绩的数学、语文、外语排序,依次录取;3)艺术类考生按加试成绩、文化成绩的语文、外语、数学排序,依次录取。
6、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加试科目:艺术类专业要求进行色彩和素描加试;普通类专业无任何加试要求。
8、加分政策:学校执行有关省、市和自治区招考委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9、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有关省市考试院(招办)及我校成人招生部门查询录取结果。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历证书种类: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11、我校未授权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四、奖、助学措施:
针对成教学生,设有学校奖学金。另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中心,为经济困难的成教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43205(传真)
网 址:http://www.cd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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