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代码081)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代码081),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为北京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我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已有三十余年的历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在北京市成人高校系统中率先全面实行学分制,学生在二至六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19年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社会其他人员。
第四条 招生类型为高中起点专科,招生专业为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地点设在亦庄校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六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属于业余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为网络授课与教师面授相结合方式。业余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为周六一天(具体时间以课表为准)。
第七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为2.5年。学生在2—6年内修满规定学分即可毕业。
第八条 收费标准: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1512元/学期,共5个学期,分三年交清(收费标准以2020年初市教委审批为准)。
第九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专科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教育部学信网的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核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十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招生计划依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一条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我校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能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我校负责通知考生参加有计划剩余的学校的调剂录取。
第十二条 2019年10月中旬考生开始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新生录取结束后,本校将于2019年12月1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采用挂号信邮寄方式,同时新生也可在我校网站上查询到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电话:64674976;举报电话:84544817
邮政编码:100028
校内办公地址: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2号教学楼一层102室。
本院网址:http://www.bpi.edu.cn/jjxy
成人高等教育部邮箱:chengjiaobu@sina.com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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