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进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更好服务考生,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暂行办法
一、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当年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二、成绩复核内容
1.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
2.是否有漏评、漏阅;
3.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
4.各科目小题分及单科成绩。
三、成绩复核流程
1.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填写《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可在当地考区招办领取。
2.考生于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17:00前持《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本人参加成人高考所在考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
3.各考区招办负责签署意见,并收集汇总本考区考生的《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将本考区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生成Excel格式文件,于成绩公布后第4个工作日17:
00前通过FTP服务器报至省考试管理中心信息技术与统计处。
4.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考生成绩复核,将复核
确认后的考生成绩生成PDF格式的《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告知单》(见附件2),于成绩公布后第6个工作日17:00前通过FTP服务器反馈至各考区招办,由各考区招办负责将《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告知单》下载打印后及时通知到考生。
四、复核成绩仲裁
1.考生对成绩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由考生本人在收到
《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告知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携带《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告知单》、准考证、身份证到省考试管理中心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
2.成绩复核仲裁组对考生成绩进行再次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果由省考试管理中心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后,不再受理其他有关异议申请。
3.考生成绩复核仲裁组由省招委、省教育厅相关负责同志和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厅法规处、试卷评阅组组长、评卷教师和省考试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
五、有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1.由他人代替考生本人申请成绩复核时,必须持有本人和考生身份证、准考证才可以申请复核,并视为考生本人申请。
2.考生成绩复核并非核卷,只复核答卷是否有漏评、漏统分以及各小题得分相加是否正确,评分细则以及评分宽严程度不在成绩复核范围。缺考、违纪作弊者,不在成绩复核之列。
3.成绩复核期间,各考区招办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明确告知考生网上试卷评阅工作由电脑自动向评卷教师分发试卷、自动统计登分,对每道题是否评阅、是否统计分数都有严格的质量和技术控制,并经过多重技术校验。我省施行成人高考试卷网上评卷以来,未发现有漏评分、漏统分以及分数统计错误等情况。
4.成绩复核时间紧、政策性强。各考区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为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解释不清楚而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附件:
成人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考生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准考证号 |
| |
考 区 |
| 考点 |
| 科类 |
| |
现工作单学 | 位或毕业校 |
|
| |||
参加考 | 试科目 |
|
|
|
| |
公布 | 成绩 |
|
|
|
| |
复核申 | 请理由 |
|
| |||
考区招办 | 意见: | 盖章: |
备注:1.此表由考区招办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2.考区招办须签署意见方可受理复核。
附件2
成人高考成绩复核告知单
考生签字: |
备注:此复核成绩告知单由考区招办负责下载打印2份。其中1份由考生签字后留存考区招办备查,1份送达考生。
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成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