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大学春学期成人高考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当前工作的通知》(扬大委[2020]4号)等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态势和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春学期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依托校内继续教育远程在线学习平台、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地方各类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调整教学计划,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二、实施方式
1.分批推进。根据学校开学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成人学历教育办学实际情况,本学期采取分批推进线上教学工作。(1)2016级-2019级的在籍学生,学院应在3月底前按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2)2020年新录取的学生,学院在3月20日前登录扬州大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籍注册及新生分班工作,4月15日前按教学计划开展线上教学。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恢复常规教学方式。
2.形式多样。学院结合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特点,采用包括网络课程、慕课、微课、QQ群和微信群等多形式的教学模式,完成本学期课程教学任务。学校现有网络课程资源共73门,学校网络课程有关目录、课前准备等要求详见扬州大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相关内容。
三、教学安排
1.调整教学计划
(1)学院应综合考虑专业课程设置、课程资源状况、任课教师授课方式等因素,制定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确定在线教学平台,调整教学实施方案。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本学期不得安排集中实践课程的教学活动。
(2)学院要组织教师做好夏季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指导教师可通过网络、QQ、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线上远程指导,完成毕业班级的教学任务,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进行考核。
2.开展线上教学
(1)学院应鼓励任课教师选用优质在线教学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鼓励学生利用免费优质课程资源自主学习。
(2)教师实施线上教学,需提前向学生提供课程PPT及电子学习资料,做好课程视频录播,及时布置课后作业并安排网上答疑。
(3)线上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建立虚拟课堂班级,与学生进行在线互动,利用在线讨论、在线答疑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做好教学服务
(1)考虑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实际情况,对于少数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如无电脑、无固定宽带、通信信号差等原因)的学生,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学习方案,提供课程各章节知识点和练习题给学生自学,并记录好这部分学生的学习情况。
(2)受疫情防控影响,本学期部分学生无法领取课程教材及辅导资料,学院应及时发布电子教材及其他电子学习资料(如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学习资源等),供学生课程学习使用。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应及时将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到相关校外教学站点,并认真做好站点的教学组织工作。学院于3月底前将本学期教学安排情况(含校内班及校外班)报继续教育处(学院)备案。
2.学院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在线教学平台的使用操作,精简课堂PPT,提高课堂效率;教学管理人员要做好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协调,督促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工作;班主任要做好班级管理,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考勤,组织学生准时参加课程在线学习,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3.学院切实担负起教学主体责任,加强线上教学过程管理和各环节的监督指导,做好任课教师线上教学的培训,及时掌握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确保线上和线下学习实质等效。
4.疫情防控期间,学院沟通协调所需的各类材料,均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流转。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根据需要再补交相应纸质材料。
5.疫情防控期间,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充分利用网络、QQ、微信和短信等,面向学生开展有关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的在线专题学习,让广大学生了解相关知识与政策,做好自我调适,理性应对疫情,全面掌握疫情防控要领,提高学生的科学防控能力。
6.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学院如安排线下教学,须将有关需求报继续教育处(学院)审批后方可线下开班,取消大班化教学模式,采用小班化教学。各班级应使用固定的教室,不举办各类跨班的活动。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开学再次延期,教学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暑期放假时间,并做好毕业相关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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