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关于2020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2020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即将进行,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符合学位申报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生)均可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二、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位申请表一份(见附件二)。申请表上任职单位的意见须由申请学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特指函授、业余、自考生),脱产生或无任职单位的学生须由班级(年级主任)或教学点签署意见。
2.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各一份。
(1)《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填写要求(见附件四)。
(2)电子材料文件命名要求:
教学点申报:以教学点名称命名,例如:张家港学位申报;
学生个人申报:以学生姓名,例如:06国贸张三。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各教学站、点(或学生个人申报的)须将《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内容打印出来并仔细核对,学生本人、教学点审核者必须在打印稿上签名确认无误,教学点加盖公章。
3. 学位申报费65元/人。请各教学点将学位申报费统一收齐后汇款至继续教育学院账户。名称:南京理工大学结算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孝陵卫支行,账号:4301010609001062414,备注:教学点+2020年夏季学位申报费。学位申报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
4. 获得过英语四、六级证书者,须提供四、六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请将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位申请表装订在一起,并按照学位申请表、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1日(节假日除外)
四、其它事项:
1. 《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必须按照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登记的学号,按顺序填写(学号、身份证号必须准确无误,由于学号、身份证号填写失误造成的学位申报未成的个人或教学点责任自负)。
2. 联系人:薛娜、徐小军,电话:025—84315281。
南京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一:学士学位授予条件.docx
附件三:学士学位申报汇总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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