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成人高考 - 备考资料 - 专升本 - 民法

2021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易错试题练习:人身权(2)

来源: 中国教育在线     2021年10月12日

【导语】中国教育在线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收集整理了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如下:

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成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2021年成考专升本《民法》易错试题练习:人身权(2)

6[.单选题]公民享有的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

A.命名权

B.姓名使用权

C.姓名变动权

D.姓名转让权

[答案]D

7[.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名称权的法律特征是()。

A.为自然人享有

B.不可转让

C.可依法变更

D.非民事主体固有

[答案]C

8[.单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是()。

A.在寻人启事上刊登公民照片

B.在通缉令中使用逃犯照片

C.在法制宣传片中使用犯罪嫌疑人照片

D.未经同意在照相馆橱窗中陈列他人照片

[答案]D

9[.单选题]甲为了阻挠乙当选劳动模范,到处散布乙生活作风不好的谣言,乙因此未能当选。甲侵害了乙的()。

A.荣誉权

B.名誉权

C.隐私权

D.财产权

[答案]B

10[.单选题]甲与乙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一日,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使乙非常痛苦,甲侵害了乙的()。

A.名誉权

B.姓名权

C.荣誉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本题属于概念理解与甄别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名誉所享有的权利。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就构成侵害名誉权。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荣誉所享有的权利。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对属于自己私人生活范畴的事项依法自由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凡属于自然人自身私人生活范畴,即与公共利益无关的内容皆应属于隐私的范围。本题中,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从中得知乙与本公司总经理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后便在同事中散布,不属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不构成侵害名誉权;没有干涉、盗用、假冒乙的姓名,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没有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不构成侵害荣誉权。因此本题选项A、B、C都不正确,甲侵害的是乙的隐私权,故选项D是正确的

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成考当地政策,点击立即了解》》

热点推荐:

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2021年全国成人高考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1年成人高考全国招生高校计划汇总

2021年成人高考全国学费收取标准汇总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中国教育在线成考频道为广大考生提供2020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真题及答案等信息。
2018年成人高考进入备考阶段,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的相关知识点,大家平常复习的时候可以多背多记。
2018年成人高考进入备考阶段,对于许多专升本的考生来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是他们要花大量的时间复习和背诵的科目,要识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要识记的知识点有很多,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民法》考点速记笔记,希望大家在平常复习的时候多记记。
1
意向表
2
学习中心老师电话沟通
3
查看评估报告
1、年龄阶段

2、当前学历

3、提升学历目标

4、意向学习方式

报考所在地
*
*
*

查看自学考试最新资讯 查看远程教育最新资讯

成考专业快选

成考热门专题

成考热议话题

成考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