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教育在线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收集整理了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练习题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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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练习题(三)及答案10
3.论狭叉无权代理中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
答:狭义无权代理中,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第三人具有催告权和撤销权是与本人的追认权相对应的,是为了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j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对等的原则,无权代理行为的相对人(即第三人)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做出追认之前,应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合同法》第47条和第48条分别规定了无权代理的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4款的规定,第三人行使催告权和撤销权,应以第三人与无权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时不知其无代理权为前提。如果第三人明知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仍与其进行民事行为,则该行为的后果与本人无关。
第三人行使催告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行使催告权应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2)行使催告权应当有相当的期限,催告本人于期限内做出是否确认的答复。如果本人在该期间内未做出答复,则视为拒绝追认。(3)行使催告权的意思应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表示。
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1)应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2)第三人在缔结契约的当时应不知行为人无代理权的情事;(3)第三人撤销的意思表示一般应向无权代理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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