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民政管理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民政职业道德、熟悉我国民政行政管理法规、政策,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专业核心能力:具有行政管理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学制
2.5年 业余
主干课程
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民政概论、民政法规、民政软件、法学概论、社会调查、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法、社会心理学、秘书学、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电子政务、课程实习、民政工作岗位认知实习、毕业实习等
就业方向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