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在各级党政机关、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组织中从事法律实践工作,以及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培养要求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2.5年 函授
主干课程
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司法文书、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法学、公司法学、经济法学等。
主要实践环节
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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