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对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学制
2.5年 业余
主干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与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教育学、心理学、小学音乐教学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等。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
就业方向
中小学、企事业、群众团体的音乐教师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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