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养和专业素养,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中学或中等学校进行汉语言文学教学的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能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文秘、宣传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审美观点、语言文字观点和坚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知识,并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协作能力和设计实施语文教学的能力。
(2)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并能通过学习,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在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学的实践中,富有开创精神。
(3)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普查、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领域。
(4)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观念,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汉语言文学教学基本理论,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5)有良好的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学制及学位要求
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半,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及格颁发毕业证书。取得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