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文素养和专业素养,具有音乐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生通过学习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音乐创作基本训练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基本训练,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素养与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致力于将学生培养成能适应中等学校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音乐教学人员、教学研究和其它教学工作者。
培养要求
要求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掌握音乐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音乐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获得音乐创作的能力和音乐教学研究、音乐学鉴赏和评论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音乐教学及应用方面的能力;有一定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健康的体质。
学制
音乐学专业业余本科为二年半,学习形式为业余。学生符合要求完成学业可依廊坊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