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熟悉国际法,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法律服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和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 | 考试科目 | 备注 |
法学 | 法学类 | 函授 | 二年半 | 1800 | 政治、外语、民法 | 兼招本科二学历 |
主干课程
宪法学、法理学、中外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刑法总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合同法、仲裁法、律师与公正等。
毕业待遇
1、学员学完本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由佳木斯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2、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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