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护理理念,适应医学、护理模式转变和整体护理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及医学、人文社会科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社区护理、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在原有护理学专科知识的基础上,达到与普通本科护理学专业毕业生相应的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
3.掌握现代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操作技术、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5.具有较强医院护理工作管理和科室护理工作管理能力。
7.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8.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和翻译能力。
9.具有自主获取知识和初步创新的能力。
10.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
学制
专 业 名 称 | 科类 | 学习形式 | 学制 | 学费 (元/人/年) | 考试科目 |
护理学 | 理工类 | 业余 | 五年 | 3200 | 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
课程设置
英语、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临床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神经精神护理学、传染病护理学、老年护理学、社区护理学、护理管理学、护理美学、毕业实习。
毕业待遇
1、学员学完本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由佳木斯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2、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