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培养要求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2.5年
主干课程
合同法、市场管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物权法、债权法。
学位授予
1、学历:我校招收的业余、函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
2、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延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本网页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