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以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事务为研究对象,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接受行政管理的系统训练,兼具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管理、经营、策划、调研、交际等能力,毕业后适合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政策研究、管理规划、外事交流、宣传策划、机关管理、人事管理、高级文秘等工作。
培养规格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学制
2.5年
招生范围
河北、海南
主干课程
法学基础理论
行政管理学
政治学原理
行政法学
现代管理学
人事行政学
领导科学
学位授予
我校招收的业余、函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吉林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授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在县级以上政府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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