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备环境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科研、教学、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环境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环境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教学、研究、开发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以及进行环境规划与管理的基本技能。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数学、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环境科学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4.熟悉国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了解环境科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以及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状况;
6.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学制
招生专业 | 层次 | 科类 | 办学形式 | 学制 |
环境科学 | 专升本科 | 理工类 | 函授 | 2.5年 |
主干课程
环境微生物、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土壤学、水污染与控制、环境监测、环境化学、环境质量评价、农用化学品污染与防治等。
毕业及待遇
在校学习期间,学员每年按上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学员学习期满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的吉林农业大学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并取得吉林省成人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使用和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就业方向
毕业后主要从事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工作
研究人员——从事环境科学研究、环境监测、评价、管理和规划等工作;
环境工程师——从事环保产品的开发,或进行环境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管理;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