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2.5年 函授/业余
主干课程
组织行为学、行政管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组织学、公共政策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秘书学、公文写作与处理、办公室管理、会议组织与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等。
就业方向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