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3年
主干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法等。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