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城市规划理论知识,掌握城市规划专业技能,了解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市规划、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城市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市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与城市规划学科相关的知识,具有综合分析城市问题、协调解决城市问题的能力;
3.具有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学制
3年 函授
主干课程
哲学、大学英语、阴影透视、场地设计、城市工程系统规划、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建筑历史、建筑设计原理与设计、居民区规划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城市控制原理与设计、城市总规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规划、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就业方向
①城市规划师或建筑师
在规划院、建筑设计院或设计事务所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相关课题研究。
②政府机关公务员
在规划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住宅发展局、建设委员会等城建管理部门和计划委员会等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从事城建管理与课题研究。
③房地产公司职员
从事房地产开发前期可行性研究、房产项目设计策划、联系与指导设计部门等工作。
④房地产咨询与中介公司职员
替委托方进行房地产开发前期可行性研究、房产项目设计策划、代办委托设计与上报管理部门申请审批。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