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通过学习和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及知识,熟悉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使他们成为从事审判、检察、律师公正、法律服务实际工作的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
2.5年
主干课程
计算机基础、英语、法律逻辑学、司法文书、知识产权学、中国法律思想史、犯罪心理学、中国合同法、劳动法学、外国法制史、婚姻家庭法、立法学、环境保护法、国际私法、行政法学、侦察学。
学位授予
1、学历:我校招收的业余、函授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延边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
2、学位:本科毕业生符合延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通过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授予延边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主要实践环节
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审判、疑案辩论、实习等,一般不少于20周。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