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该专业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美学鉴赏能力及传承传统文化能力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既有传统文化基础、传统艺术的修养,具有很高品格的审美精神和造型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部门、学校及有关单位从事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篆刻的创作、教学、研究和其它美术工作的、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该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中国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篆刻的传统技法以及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2.5年 业余
主干课程
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色彩、速写、中国古典诗词、中国画论、透视、解剖、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篆刻、篆书、隶书、楷书、篆刻、行草、古代汉语、中国书法史等。
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其中,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在学期间通过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毕业当期可申请学士学位。
就业去向
毕业生适宜在美术创作部门从事国画创作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教学工作,各级艺术馆、文化馆(站)、从事美术创作或美术普及工作,在出版社和报刊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也可在有关部门、厂矿企业从事有关宣传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