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学制及学习形式
2.5年 函授
主干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逻辑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英语、公文写作与处理。
毕业及学位
学生在读期间,所修课程经考试(核)全部及(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其学历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
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
(本专业信息仅供参看,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院或学院公布的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