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考录取原则有哪些?
录取原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第一志愿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分数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院校按考生志愿要求协助处理。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录取分数投档,学校予以承认。
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对标记为考试舞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并坚决维护《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舞弊行为做出的新的处罚规定。
授课地点:业余各专业在校本部或指定的授课地点授课,函授各专业在学校指定的函授站点授课。
新生录取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各省、市、自治区成人招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82113,010-823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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