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中国教育在线成人高考频道根据《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收集整理了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多选题及参考答案以供广大考生参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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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多选题及参考答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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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单选题]甲向乙借款,丙为甲担保并与乙约定将丙的一辆汽车抵押于乙,丙仅将车辆登记证交给乙,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开车出现交通事故,该车被损坏而送至丁处修理,因无力支付修理费而被丁扣留。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B.无论能否办理抵押登记,丁有权优先行使留置权
C.假设已办理抵押登记,依据登记物权优于非登记物权,乙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
D.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物权变动、抵押权和留置权的冲突问题。依据《物权法》第15条以及《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丙、乙约定以丙的车辆进行抵押,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发生法律效力,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只是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对此,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依据《物权法》第239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故B项正确,C项错误。从上述分析可知,乙的抵押权未设立,乙无权要求丙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双方约定以车辆做物的担保,而非以丙的信用做人的担保,故选项D正确。
27[.多选题]下列有关我国《物权法》的理解,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一概不发生效力
C.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其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D.占有权是我国《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种类之一
[答案]BCD
[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类型问题、物权的变动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质权的客体,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9条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C错误。虽然我国《物权法》中包含占有篇,但通说认为占有仅是一种事实而非权利,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CD。
2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A.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
B.动物腹中的胎儿
C.母牛挤出的牛奶
D.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
[答案]ACD
[解析]A选项,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不属于法定孳息。B选项,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动物的成分,不是独立的物,不属于孳息。C选项,母牛挤出的牛奶属于典型的天然孳息。D选项,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29[.多选题]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A.应当支持乙的请求,因甲侵犯了其相邻权
B.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答案]BD
[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是五、六楼邻居关系,对于楼道或楼梯,甲乙之间享有共有权,对于共有权的行使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甲在楼道上安装铁栅栏门侵害了乙的共有权,也侵害了乙的相邻权。对于共有权和相邻权的侵害,不适用诉讼时效。本题正确选项为BD。
30[.多选题]甲为某市居民,欲投资一套房产,其看重乙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套预售住宅,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然而此后价格大涨,开发商想将房屋卖给他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由于住宅还未建成,只是进行了预告登记,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卖给他人,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B.登记机关在履行登记职责中不能收取费用
C.如果因登记错误,给甲或乙公司带来损失,登记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
D.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正常交房后也不再需要办理其他登记
[答案]ABD
[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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