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才兼备,掌握一定的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有科学的民主法制信念,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和一定创新能力,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能在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制
2.5年
招生点
天津
主要课程设置
政治理论、计算机文化基础、大学语文、基础英语、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与仲裁、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通论、毕业实习报告等。
就业方向: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